Maurice de Vlaminck, Bateaux sur la Seine, 1905

我们都知道归谬法:假设一个命题 P 成立,则可以推出结论 Q;如果结论 Q 被证明是错误的,那么 P 就不可能是正确的。

图源:维基百科比如说,有民调机构/媒体声称,候选人 A 不得民心(P1)。而我们知道,如果一个人不得民心,那么他就不会当选(Q1)。但是后来事实表明,候选人 A 当选了(非Q1),那得出的结论只能是候选人 A 并非不得民心(非 P1)。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民调机构/媒体声称候选人 B 是民望所归(P2),而我们知道,民望所归的候选人往往会当选(Q2);但是结果表明,该候选人 B 遭遇惨败(非 Q2),那就说明前述民调机构/媒体的断言并不属实(非 P2)。

可是装睡的人未必这样想。既然立场在先,那么事实就得围着立场转;当事实和立场不符的时候,一定是事实出了问题,但是场子又圆不回去,只能说些无关紧要的话,来(从表面上)调和这种不一致。在开始进一步讨论之前,我们必须记住我们所讨论的中心观点(P)是什么:候选人 A 不得民心且候选人 B 是民望所归。唯有牢牢把握这一点,我们的注意力才不会被各种偷换论题的伎俩和不相干谬误的诡辩所吸引。

首先,贬低选举,要让人们觉得这只是一件小事,即使失败也无足轻重。其次,贬低选民,给候选人 A 投票的选民都被冲昏了头脑,不是「理性决策」。第三,向外归因,是因为大环境有问题,候选人 B 才没当选的。最后,干脆直接进入反思环节:为啥没选出我想要的候选人,是不是说明民主制度出现了问题?

以上这些反应,我们在2016年美国大选中或多或少都看到过。第一点,即便我们承认其为真,亦不能对中心观点提出有效证明;第二点,将他人投票选择斥为非理性本身就已经预设了立场,显然属于「立场现行,事实服务立场」的范围;第三点,纵然它成立,也只能解释「为什么候选人 A 民望那么高」,而不能反驳「候选人 A 民望高」这一事实第四点的问题同第二点。

可见,这些似是而非的话,并不能很好回应经由事实和归谬法推理得出的结论。此外,还有一种上述推理伤害最大的论据:操纵选举。因为归谬法成立是建立在「如果一个候选人是众望所归,那么他就会当选」这个前提之上的。「操纵选举」攻击了这个前提,使之不再有效:即便一个候选人真的是民心所向,如果选举被操纵,那么他也不一定会当选。

但是操纵选举本身是一个事实判断,证成的论证义务很大。这并非说它不可能被证明——特朗普和剑桥数据分析公司的丑闻便是一例,而是说不能随便以之为依据。两个句子并置并不能说明它们之间有因果关系

归谬法的要义,就是在得出荒谬结论之时即时停止,反思前件的合理性与正确性可装睡之人不愿承认事实,反而勇往直前,用更荒谬甚至不相干的理论来试图使荒谬的结论合理化。人民不需要谁为他们代言,他们自己可以发声。过去几年全球民粹主义的觉醒,正是反映出沉默的大多数厌倦了「被代表」「被发声」。当初美国媒体吹嘘民主党候选人 70% 的支持率,最终也在开票那天被现实打脸。民粹固然不可取,并不代表民意不可听。这都是些简单的道理。然而,越是简单的道理,在实践中越容易被人们忘记。